先骗感情再骗钱—胡云律所提醒您谨防“杀猪盘”
发布日期:2023-07-20 浏览量:...
先骗感情再骗钱—胡云律所提醒您谨防“杀猪盘”
一、杀猪盘是什么
杀猪盘,是一个网络流行词;是诈骗团伙对交友婚恋类网络诈骗的一种俗称;是指诈骗分子利用网络交友,诱导受害人投资赌博的电信诈骗方式。诈骗分子准备好人设、交友套路等“猪饲料”,将社交平台称为“猪圈”,在其中寻找被他们称为“猪”的诈骗对象。通过建立恋爱关系,即“养猪”。最后骗取钱财,即“杀猪”。"杀猪盘"起源于东南亚,以单身女性为主要危害对象,来自于从事电信诈骗行业人员的内部称呼,形象地将结交受害人,与受害人建立亲密关系,骗取受害人财物等过程比拟作"养猪、杀猪"的过程。
二、法律分析
杀猪盘就是一种诈骗方式,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杀猪盘就是以非法占用公私财物为目的,使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将钱财转给犯罪的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相关案例
2023年6月25日,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系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参与该诈骗集团的40余人分别获刑,首要分子获刑19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胜、胡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结伙偷越国境到缅甸勐波,成立了采用层级化、模块化、制度化管理的诈骗公司后,从国内招募被告人陈某金、雷某城等40余人,联系蛇头、支付偷渡费用,组织偷越国境到缅甸勐波进行培训后,采取“杀猪盘”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了组织严密、结构完整、分工明确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
该诈骗集团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通过境外违法犯罪组织“洗钱”处理后,转移至国内,由陈某胜等人的亲友通过购房、购车及窝藏、转移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
经审计,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间,该诈骗集团诈骗贵州等20余省、市80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7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大方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胜、胡某等40余人构成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法对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胜,主犯陈某金、胡某等共计40余人分别判处19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首要分子及主犯陈某胜、陈某金、胡某等人分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对各被告人并处罚金共计500万余元,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四、律师提醒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当前发展最快、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过程呈现周期长、环节多等特点。法官介绍,本案是一起典型有组织的“杀猪盘”式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作案、人员众多、链条化运作、手段隐蔽、策划周密、迷惑性强。“杀猪盘”套路深,骗钱、骗情也骗心,广大群众要以此案为戒,增强防诈意识,认真辨识网络信息,切勿轻信网络中认识的陌生人,避免误入骗子设置的“感情”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