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就该被欺负?”——胡云律所点评梅州村霸殴打老人案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量:...
“老实就该被欺负?”——胡云律所点评梅州村霸殴打老人案
一、案情简介
8月21日,广东梅州五华县发生了一起恶性打人事件。一位凶神恶煞的光膀男子,手持铁棍怒气冲冲的冲到老人家里殴打老人。遭到老人反抗之后,光膀男一下就把老人狠狠摔到了地上。然后对着老人的头上狠狠踹了几脚。据了解,老人现在还在ICU中未醒来,老人今年已经72岁高龄了,老人的两个孙子在现场亲眼目睹自己的爷爷被打。但是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两个孩子一个17岁 ,一个才八九岁。他们怎么可能是光膀男的对手。而且光膀男还威胁老人的孙子,如果敢反抗就砍了他们。老人被打之后,老人的大孙子赶紧报警,最后警方把打人男子控制。随后打人男子被拘留15日,罚款500元。但是老人的孙子对这个结果不满意,打人男子如此嚣张,而且还把自己爷爷打成重伤,仅仅被拘留15日和罚款500元,显然太轻了。于是孩子想借用舆论为爷爷发声,并且曝光打人男子的嚣张行径。
但是,自己在网上的发声似乎并没有起到一定的作用。这让孩子非常愧疚,本身亲眼目睹爷爷被打,他无能为力,在网上发声也没有得到想要的公平,这让孩子内心非常煎熬。在8月20日,他当着父母的面跳桥自杀了。
二、法律分析
1、涉及罪名:(1)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件中,行凶者明显存在故意想要伤害老人的主观意图,并且态度极其恶劣,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对于行凶者威胁恐吓老人孙子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律师提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某就算是村霸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只要触犯了法律,再“硬”的关系都不可能为他脱罪。在遇到此类事件时不要害怕,不要退缩,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就联系鉴定机构做权威的伤情鉴定,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希望我们在看到有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多给予一点帮助,不要视而不见,有更多的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