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做证据,公证后的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17-05-17 浏览量:...
法律咨询:我谈了一个工程。由于我是厂家业务人员不能直接与客户直接签合同,于是找了某空调公司的老板王某,并一起谈好该项目,并签合同。期间我和王总谈好设备款上拿出10万块纯利润用于我协调费用,安装款内拿出2.5万元作为我自己的业务费,但未签署任何书面的协议,只有发给我的短信还有QQ聊天的内容。可以做证据吗?
律师回答:
短信和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网络资料等作为证据使用时,通常需要公证,未经公正的,真实性一般不会被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短信等网络寻呼机的信息内容只要具备足够的公证条件,就可以公证用作证据之用。
虽然短信可以公证,但短信的取证却相当困难。因为,短信取证的关键是要证明到短信内容是由哪一人发出。但在日常生活中,有可能出现手机的实际使用人和短信编写人不一致的情况。要证明短信确实是由对方本人编写确实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