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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律师解析--房产赠与之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量:...

房产问题一直是令社会公众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一个家庭的资产,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房产,所以如何正确处理房产,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赠与,在法律上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并不必然要求受赠与一方履行义务或责任,因此这也决定了赠与的不稳定性。那么当房产遇上赠与,如何能够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呢?那就是公证。房产赠与公证,即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请求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赠与行为予以证明,以确定其赠与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受赠人都是赠与人的亲人或者朋友,还有一部分的受赠人与赠与人并没有任何亲密关系,动辄几十、上百万的房产赠与行为又没有附随义务或条件,这个时候就要提高警惕,防止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是否具有违法之目的,是否具有规避法律法规之嫌疑。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房产赠与开始以后,即便是公证了,当事人也应当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转移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仅仅是公证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后续发生纠纷,在法律上只能认可赠与行为有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会给当事人之间埋下隐患。
    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换句话讲,经过公证的赠与,非有法定事由,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