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发布日期:2021-05-10 浏览量:...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四川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0.11)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达到5000元。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的。
3、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6、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000元的。
7、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的。
8、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50只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1、掩饰、隐瞒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10次,或者3次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6、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的;
7、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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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