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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律师事务所成功为故意伤害案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周某(化名)妻子陈某(化名)因与被害人李某(化名)存在过往感情纠葛,周某与妻子陈某约见李某进行沟通处理,沟通过程中周某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李某受伤倒地,后李某报警,警方以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办案经过:
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事件发生后周某爱人陈某了解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刑事案件经验十分丰富的律所且有众多成功案例,于是慕名而来并达成委托。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律所安排经验丰富的刑事案件律师进行专案专办。主办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会见,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后对案件进行分析和评估,同时向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成功为周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主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阅卷;并与被害人及家属进行沟通,达成和解并取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期间更是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对周某的自首、积极赔偿、认罪认罚等情节进行阐述说明。最终检察院充分听取并采纳了主办律师的意见,做出不起诉决定。
周某故意伤害案经我所充分的工作与努力使当事人免受牢狱之苦,也充分体现了胡云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办案能力!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